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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传统文化体系扭曲,多角度多方面重新正确认识老子及其思想

发布时间: 2024-07-25 浏览次数: 95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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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老子思想作为道家的开山鼻祖,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哲学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然而,在我国古代的文化传承与变迁过程中,对老子的理解常受到以儒家文化为正统代表的中国古代社会体系,同时包括各类文化因素、宗教因素共同组成的传统文化体系的后世影响,导致现代多数民众对老子思想具有一定程度的误解。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至今还普遍存在着老子思想是反对仁义智慧,反对入世,主张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甘守懦弱、逆来顺受、保守倒退、虚无缥缈的观点。本文旨在通过对《道德经》原文为主的老子思想的解读,结合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体系实际,探讨个人对老子的认知与学习体会,并从多个方面揭示中国古代文化及社会制度对道家思想的扭曲。

关键词:老子 道德经 道家 儒家 无为而治 封建制度 道教


一、三方面剖析老子思想的扭曲及其成因并重新认识老子思想

1.统治之道:强权帝制之不可忍

儒家文化强调礼乐、等级,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作为统治阶级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用以支撑社会制度平稳运转的理论基石。主流文化对老子思想常常做出政治批判性的解读,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皇权权威性的一种维护手段。鲍文樾的《道德经新释》中指出:“儒家对老子的一种误解表现为将其‘无为而治’理解为不为、不作为。” 儒家文化下,学者将老子的治国理念理解为消极的无所作为,忽略了其实质上的积极价值。不仅如此,儒家学者在统治阶级立场上还尝试改造老子思想,《道德经》原文也因此数易其稿。从课堂上古稿今稿对比即可看出,有些改动甚至完全颠倒了老子的本意。

参看《道德经》当中关于无为而治和 “圣人之治”的观点:“……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可以说,这是中国最早的推崇法治的观点,与封建时期乡土社会的人治、礼治、长老权力处处矛盾。《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写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认为,世间万物从道衍生而来,或者我认为可以看作“道之有”(道生成的实体部分),是依靠“道之无”(宇宙本源剥离其形而下属性部分)的规律诞生并支撑其运行着的。因此,圣人应该尤其关注“无”的方面,找到万物运行的基本规律,维护这种规律来确保“有”的正常运行,并“不敢”有所僭越。对于百姓只需要引导他们顺从规律行事,不要引诱他们产生破坏“道”的想法,就能自然达到大同。老子对于治理国家的观点和当代主流文明社会采取的法治制度高度吻合:政府具有立法、司法、行政三种功能,翻译过来就是找出道、解读道、实践道,谁也不能高居道之上,倒行逆施。这种观点甚至冥冥之中还和两千年后的市场经济体制遥相呼应,我们都知道,市场运行主要依靠“无形的手”的市场规律来自己达到均衡而高效的状态,越去干预它,则越失去效率。这种无形的手,指的就是市场基本规律,相当于市场之“道”,管理者要做的只不过是维护秩序以使得道的力量可以充分发挥。

由此看来,儒家对老子关于治国方式的扭曲,本质上是法治与人治的矛盾在封建皇帝集权体制下的一种表现形式。

当然,我们也需要辩证地看待老子的治国理论。战争是一种博弈,不是一厢情愿的愿景。老子的战争观认为战不是为了称霸,战是为了不战。“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不成功便成仁,身处乱世,虎狼环伺,想实践这样的战争观谈何容易?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大一统的强势帝国在历史上已经存在过多次,然而历史却似乎从未倾听过战败者的血泪。也许从更进一步的辩证视角看来,所谓的“外患”不过是达到世界大同的一个步骤,也是“道”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民族主义地看待世界是一种应该被扬弃的观点;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现阶段的人类文明还没有达到实践这种“道”的高度,军备竞争、互露獠牙时至今日仍然是国与国之间的主旋律。尽管如此,面对内忧而人民生活水平需要提高、经济急需发展时,老子的治国观点已经被证明是十分有效的。事实上,中国历史上的几次繁荣,多是在内部矛盾产生时采取了无为而治、政策安定,让百姓自己休养生息的背景下出现的,“治大国如烹小鲜”,远有文景之治、贞观之治,近有胡总书记提出“不折腾”孕育出的黄金十年。这些时期之所以能够繁荣,其治理方式或有意或无意都与无为而治的观点高度重合。

2.为人处世:哀其不幸怒其 “不争”?

作为普通人,统治阶级下的“平民”,老子道德体系中的“凡人”,时时刻刻占据着社会中的绝大多数,可以说是封建时期皇权既要利用又要提防的对象。在现代常受到正面解读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则充分体现了这种既利用又防范的心理,在事实上不自觉地暴露了统治阶级和平民对立的地位,这是皇权体制下无法消除的矛盾。因此,统治阶级利用儒家文化宣传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观点,就是为了更好地拉拢、利用平民作为维护统治的工具,给予平民一条上升的道路从而避免阶级固化带来统治阶级与平民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因而反对并打击老子的“不争”,批之为消极避世态度就成为顺理成章的结果。

事实上,《道德经》中共有八次提到“不争”。参看其中几段包含“不争”的具体说法: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故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夫唯不争,故无尤。”“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从这些提及“不争”的具体语境可以看出,老子所谓的“不争”根本不是拒绝对社会和人民做出贡献,老子不争的是功名利禄,不争的是在统治阶级体系中谋得地位权力。在《老子正义》中,赵学敏指出:“老子的无为,并非无所作为,而是不与人争斗,以达到事物自然而治的境界。”很多人对老子在西出函谷关,面对周朝大夫关尹子的一再请求授言时同意写下《道德经》,从此就消失于人间这一说法仅仅视作传说,甚至嗤之以鼻,认为道家学徒矫揉造作,故弄玄虚。也有一种看法认为该事例可作为老子出现时间晚于孔子的论据,原因是立言这种方式是孔子死后才由他的弟子确立的。这些说法我都不能认同,在我看来这恰是老子“不争”思想的知行合一。他不追求写出一部《道德经》供万世景仰,像孔子一样带着自己的学说周游列国,或是像苏秦一样纵横政坛集齐六国相印,把写出道德经当成抬高自身地位的手段;他只是始终践行着自己所提出的“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上善若水,像柔和的水流一样默默做着有利于他人的事,最后功成,名遂,身退,而已矣。

现代人们尤其应该好好学习“不争”的处世态度。在当下的社会,人心浮躁思动、急功近利,每个人都把成就自己的功名利禄作为头等大事,以金钱、权力作为衡量成败的标准,道德体系崩塌严重。这样的心态不仅催生了一大批常损人利己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对他人的利益造成影响,实则就连对这些“争者”本人都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内耗。正如《道德经》中写道,无执故无失,失去时的痛苦其实和拥有时的执念正相关。随着封建王朝制度的一再完善,儒家自由思想道德意志的特征愈发削弱,而其现实关怀,尤其是对人本权利的关怀更加稀薄,以致被视为无自由思想。在物质生活发达的今天,重提入世的道德自由无论对于个体还是个体所属的群体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人要想活得通透,就应该放下争夺蝇头小利的执念,学会自洽,与自己的内耗和解,把眼光放到更接近人生规律的道的层面上去。

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愿与诸君共勉。

3.形而上学:仙人之道凡人之德

中国从古至今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寻道成仙”的渴求。道教徒常云所谓“得道升天”,就是把 “道”过度宗教化、虚无化的一种表现,并把参道悟道这个行为披上神秘主义的外衣。在我国古代至当代具有典型道教流派色彩的各类文学作品中,我们常常见到关于悟道的过程的描述:参道人需要数日数夜不吃不动,最终蓬头垢面、形容枯槁,方才得道,似乎悟道是一个很依靠努力的过程,仿佛道对多数人而言可遇而不可及。道教作为一种宗教,为了保持其在教众前的权威性、神秘性,必须要把悟道描绘成玄之又玄以至于常人无法企及的行为,方才能保持“成仙”的诱惑,鼓励教众信服。这正是道教与道家关于各自形而上部分的根本差异的一种体现形式。

事实上,老子恰恰主张真正的“道”原本就蕴藏在万事万物之中。《道德经》开门见山的“道可道,非常道”,通常被理解为道是玄妙而不可言说的,这其实是宗教视角的一种误解。“常”原作“恒”,如果将“恒”带入原文,则更准确的理解应为人世间的规律是在不停变化的状态中,人与道的关系是在人不断修正自己的认知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实则是鼓励人们用变化的眼光看待“道”。关于道德的“德”,其本意实为遵循道的规律来自身发展变化的事物。从这个角度来讲,任何小民亦必然以一定程度掌握着道,同时,任何人都不自觉地践行着道而不自觉地被未理解的道支配着,即使神仙也难逃于外。因此,“道”从来不是圣人专属的东西;相反,人越接近自然状态,则越可以在未经后天对原初状态的破坏下自然践行出道。这也正是前文提到圣人治理百姓只要“恒使民无知无欲”的原因,而不需要主动向他们去传授什么“道”。圣人在老子设想的治国体系中并不具有乡土社会中长老一般的特殊地位。道在老子思想中是对于人与生俱来,不可分离,并像空气一样看不见摸不着但无处不在,与人的实体存在一体两面的无的部分,并主导着万事万物运行的一种境界式的形而上学概念,亦即实体世界的“无之以为用”;而不是道教搞的神秘化、宗教化,由仙人悟透并如臂使指的某种虚无缥缈的力量。

如果说上述道教对道德的理解是“仙人化”,那儒家对道德的理解就是“凡人化”。从中国古代实际由儒家文化主导的乡土社会,经过衍变直到当今社会,道德已通常被解释为一种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的意识形态(摘自《汉典》),“德”被用来形容一个人的品行是否端正,这样的解读已脱离了事物规律本质的这层含义,是对道德这个概念的庸俗化。道德成为了一套以社会利益约束平民行动的准则。的确,道德仍然是人们根据整个社会“理应”如何运行的规律总结出来的,但这只不过是民众对社会“有知有欲”情况下的一种补救手段,迫使道德降格为庸俗的具象类法律制度,剥离了它的抽象成分和形而上性,将原本存在内部自发的驱动力异化成为外部强制力量,并在长久的儒家道统社会酝酿下逐渐深入人心。

综上,在道教和儒家文化乡土社会分别的“神秘化”、“庸俗化”的两种作用下,人们对于老子思想中“道德”作为境界形态的形而上学的理解渐渐偏离了其原有含义。


二、总结

本文从统治之道、为人处世、形而上学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中国古代文化体系下对老子思想的误解之处及其成因,并结合课堂内容、《道德经》原文探讨了个人对老子的认知与学习体会,将道家理论结合社会、人生实际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创新性思考。受限于本人课业水平、时间精力以及对中国古代文化的研究不够深刻,该论文的研究仍有许多值得展望之处,例如各朝代背景下诸子对老子思想观点分析的动态沿革及原因;对老子思想除本文所提及者外其他方面受到古代文化影响等等。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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